浅析业委会成立之路的“五大难”

时间:2020-09-04 14:53:10 阅读: 来源:河南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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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现代都市圈里,小区事务管理、居民权益维护离开业委会可谓步履维艰。然而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目前大多数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委会,千千万万小区犹如一辆辆装备不全的公交车,日夜狂奔在中国城镇化这条高速公路上。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好处?

  一、业委会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业主与业委会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委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业委会代表业主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和建议、并监管物业资金流向,选择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及物业服务方式。

  三、让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透明化。如:公用电梯广告、地下人防车位出租、公共区域租赁收入等。

  四、业委会可以吸纳广大业主对小区建设的意见。如增加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提倡社区公益活动,对公共设施使用过程中的不便提出建议,有利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五、业委会是沟通的桥梁。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各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一、小区业主5人以上联名向所在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街道办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指导意见,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全体业主名单报街道办、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推选业委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选举委员、表决通过《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章程》;公开唱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

  五、业主委员会持相关材料到街道办审核后报区/县级房管部门备案。

      业委会成立之路的“五大难”

  业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生活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今却在大多数人们的日常生活里长久缺失。除了居民的意识薄弱,最直接的原因是建立的程序繁琐,即便居民代表有热情,时间精力上也耗不起,人们缺乏“愚公移山”的行动精神。

      简单来说,业委会成立的五大难,分别是:发起难、开会难、博弈难、备案难、运作难。

      发起难:难在无人牵头。成立业委会需要有热心公益的积极分子,往往这类人在各小区十分稀缺,更多人即使有时间也不愿意挑这个头。大多业主认为,此事干好图个名,干不好遭骂,干好一样有人背后说闲话。

      开会难:有些小区体量大,小区业主动辄千人甚至上万人。业主委员会选举需要过半数业主参与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充分的动员,候选代表没有深厚的人望,想要召集到过半业主参与投票简直难比登天。即便在业委会成立后,许多程序也卡在搜集过半业主同意这个“老大难”问题。

      博弈难:主要难在突破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封锁”“分化”。在召集业主大会、选举、备案等程序中,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可能消极应对,甚至人为设置门槛阻碍业委会的成立。

      备案难:难在小区所在街道对业委会选举程序的认可。业委会成立不需要审批,但需向街道或有关部门备案。如果街道等部门对业委会的设立程序不认可,就无法备案,也就不能成为有法律效率的代表机构。

      运作难:业委会的日常运作,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要与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等多方面协调,需要紧密团结业主获取代表性认可。各方面运作起来都不是易事。

      “五大难”症结在议事环境的缺失

  梳理完业委会成立具体操作中的这“五大难”,不难发现:业委会成立难,其实症结在议事环境的缺失。

  看到议事环境缺失这个核心症结,要解决业委会的建立难,就不应漫撒胡椒面一般求告于社区街道、物业公司、开发商企业的端正态度,也不应泛泛而谈地呼吁依靠退休老年人发挥余热或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而是应该呼吁业主们自己行动起来,从组织或参与社区业委会成立兴趣小组开始,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加深相互了解信任,从兴趣小组的议事中锤炼议事能力、培养意见领袖,再将这些经验和人力移植到业委会的建设中,才能为业委会打下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者: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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