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3日获悉,省民政厅印发《开展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养老服务业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对此,省民政厅将于12月中旬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推动社区医疗资源签约
《方案》提出,要持续推进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今年年底完成规划布局,2016年底全面完成;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医务室或护理站,100张以上2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鼓励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
此外,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资源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今年年底签约率达到50%,2016年底实现全覆盖。
省民政厅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今年年底前实现两项补贴全省全覆盖。
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各地按照人均占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但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指标要求的,按照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确保于2020年前完成目标任务。
除设施外,还要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覆盖市辖区城区。
省民政厅提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此外,采取购买服务、保险合作等方式,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护理保险工作,2016年底覆盖面达到50%以上,2017年底覆盖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