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从明年起,本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获一次性奖励。
太原市是全省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人口老龄化特征明显。老龄化人口基数大,截至2014年底,太原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6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已超过老龄化社会国际标准4.8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出全省1个百分点,老龄化比例居全省之首。
针对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对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的迫切需求,太原市政府决定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育资源,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
《意见》中强调,将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和职业激励补助制度。从2016年起,鼓励本、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一年以上的,分别给予2000元和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取得技师、高级、中级、初级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所需费用由太原市财政承担。对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其“五险一金”所需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补助10%。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养老护理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