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养老金如何把握“度”

时间:2017-04-18 10:06:56 阅读: 来源:绍兴县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近日印发,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的压力逐步增大,养老金上调的幅度也开始有所下降,对此应有理性认知。
  从养老金调整的基本原则来看,一般来说,养老金的调整必须参考现有水平、经济增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以及物价涨幅等指标。用来衡量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标是养老金替代率,即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水平之比。国际经验显示,当养老金替代率达到70%左右时,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在职时大体相当;而低于50%时,生活质量则会明显下降。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替代率平均来说已经达到了60%,但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和转型任务繁重的地区,养老金替代率仅有40%多,这表明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从养老金上调与经济增长及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来看,近几年来,养老金上调的速度出现了低于经济增速和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现象,这应该是与当前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在岗职工积极性有关。而在物价涨幅方面,养老金上调的速度则明显高于CPI的涨幅,可以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降低。
  由此可见,养老金的调整有一系列的约束条件。如果上涨过快,就会加重养老金的支付负担和企业的缴费负担,反过来又可能影响我国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调整过慢,就会使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下降,不利于全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之,只要各地都本着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就能保证实现养老金可持续发展和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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