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9-08-30 15:19:25 阅读: 来源:中国老年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

  总体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发展定位。紧密结合江西实际,提出了“一个总体目标”:即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依托江西绿色生态和中医药资源优势,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

  发展指标

  围绕总体目标提出了“六项发展指标”:即到2021年,新增有效床位供给5万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0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200个,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30%,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

  八大专项行动

  行动一

  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行动,解决“就近就便”问题。完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规则,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政策;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嵌入式、连锁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家居环境改造;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上门照料和喘息服务。

  行动二

  开展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行动,解决“兜底养老”问题。发挥公办养老院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增强护理能力,推行城乡特困失能人员在县级福利院集中供养;实施公建民营,鼓励将公办养老院或院内部分服务设施交由有条件的社会力量运营;优化建设布局,探索将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供养人数较少的敬老院,结合实际进行改建、重建或转型。

  行动三

  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行动,解决“多元供给”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外资发展养老服务国民待遇,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优化登记管理、消防设计、消防审验等流程;推动战略合作,支持养老服务与金融机构、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探索在养老服务场所开展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编制并发布养老服务项目投资指南、供需信息和扶持政策清单,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

  行动四

  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建立设施建设标准和经费筹措机制,大力推广“党建+颐养之家”建设经验。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探视巡访制度,定人开展日常探视巡访。

  行动五

  开展多方联动能力提升行动,解决“齐抓共管”问题。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整合、盘活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闲置厂房、学校、医院、宾馆等设施,优先用于养老服务,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精简优化相关审批流程;防范行业管理风险,实施养老院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相关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落实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养老综合责任保险覆盖面。

  行动六

  开展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行动,解决“发展瓶颈”问题。强化人才支撑,成立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支持各类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培训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保障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各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落实财政奖补、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壮大投融资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土地供应,将民政部门纳入市县规委会成员单位,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促进医养结合,编制区域卫生规划要为养老院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预留空间,符合条件的养老院,收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和康复等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支付范围。

  行动七

  开展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解决“服务效能”问题。开展标准化创建,成立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广使用一批国家标准,研制一批地方标准;发展智慧养老,支持智慧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模式。

  行动八

  开展养老消费能力提升行动,解决“潜力不足”问题。优化老年人补贴制度,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特困失能人员护理费;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并适时推广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与补贴发放和基本养老服务挂钩。

  健全机制  强化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落实地方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资金筹措的主体责任,并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

  做好宣传引导

  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敬老孝老文化建设内容。及时宣传养老服务好经验好做法,曝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研究设立省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和关爱活动。

  强化督促考核

  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考评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在资金安排、试点遴选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视情约谈、定期通报。

  解 读

  政策背景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大投入、增加供给、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养老服务还存在设施供给不平衡、护理能力相对薄弱、社会化发展不充分、保障水平偏低、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相对突出等一些难点、痛点、堵点,需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内容和亮点

  亮点一:突出公益属性,大力发展公办养老事业。

  始终坚持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公办养老院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落实特困人员照护经费。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特别是对城乡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按照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落实生活费,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20%(约1200元、300元)落实照料护理经费。实施城乡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院改革。

  亮点二:夯实基础地位,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增加设施供给,持续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城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内涵,引进和培育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社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积极拓展助医、助浴等上门服务和家庭喘息服务;支持和鼓励各地财政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亮点三:适应社会需求,大力发展民办养老产业。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审验问题。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引进一批实力较强的国内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财税支持。落实现有民办养老院床位建设补贴政策,并推动各级财政建立落实运营补贴制度;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企业发放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贴息。加强土地保障。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院,符合发展规划的可按规定申请划拨供地。对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可以确定为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亮点四:加快补齐短板,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着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全面推行“党建+颐养之家”建设。推进农村医养结合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到2021年实现所有乡镇敬老院护理员持证上岗。完善关爱服务体系。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等,以县为单位建立探视巡访制度,开展定期巡访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家庭的主体责任。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领导作用,通过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激励家庭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村级组织探索开展以“时间银行”为主要内容的为老志愿服务。落实农村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和项目支持。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

  亮点五:提升服务质量,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在安全管理方面,实施“养老院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落实养老院主体责任,整治安全隐患,实行标准化管理。在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机制,严厉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在规范服务行为方面,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推广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推动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亮点六:发挥特色优势,打造全国康养高地。

  实行品牌战略。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养老新业态。积极推动养老与医疗、体育、旅游等相互融合,重点培育一批健康养老聚集区和连锁集团,打造全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基地。整合、盘活省属国有培训疗养机构等资源,组建江西省长天集团,实行集团化专业化运营,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完善医疗康复功能,通过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等资源,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贾琳)

  原标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看江西“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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