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国面临着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问题。对于老龄化,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得越快,人的寿命越长;越进步,人的健康程度越高,老年人就会越来越多,老年人占国家总人口的比例也会越来越高。这种趋势不可逆转,只能应对,或者说积极的应对。而应对的方法之一,就是要注重制度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也是有效应对老龄化的一个重点的课题。我们不仅要研究一些具体的方式方法,更重要的是要研究一些思路,研究一些方向,研究一些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的老年人数约为2.5亿。数字很大,但是需求千差万别。从年龄上来说,60岁~100岁,应该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说60岁~75岁的老人,绝大部分可以自理,可以以自我保健、自我生活为主。75岁~85岁,甚至到90岁,这一部分老人,需要社会关照,要加强引导,告诉他如何保健、如何强身、如何幸福生活。90岁以上的老人,大部分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他们应该是被照顾的重点。从经济状况来说,一部分老人属于高收入人群,社会只要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养老条件即可。中低收入者应是关注的重点。因为完全靠政府,力所不及;完全靠家庭,又没这个条件。所以只能是政府、社会、家庭,还有个人联合起来,共同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困难和问题。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其中提到的要求,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如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截至去年,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万亿元,数字很大。但是已经参保的人数超过3亿人,平均来算,一个人也就一万多元,这作为养老来讲,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有的地区是大大的结余,比如深圳,他们的人口都是外来人口,非常年轻,30岁左右,他们的养老基金大量结余。但是有一些老工业基地就远远不足,要靠政府来扶持。
最近,随着企业困难的增加,政府决定调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数额和比例。同时还要根据物价的上涨,不断地增加养老金发放的数额。财政也面临着减利让税、赤字增加、债务压力加大等困难。所以,养老基金的收缴就面临着一个萎缩的趋势。而完善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补充养老基金,长期满足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才是一切养老的基础。只有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才有社会养老、才有健康养老、才有幸福晚年。
其次,要改革退休制度。当前,我国的退休制度非常不规范。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性别,都有不同的退休年龄。甚至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职工没有到老年的年龄就已经退休了。
近年来,国家正在尝试渐进式的延续退休年龄。这个做法是可行的,但它同时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将导致我国长期处于一个养老年龄没有法律依据可循,且不稳定的状态。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如果工作者身体好又有知识、有能力,且单位有需要,就可以签订契约,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延续退休,但延续退休期间照常缴纳养老金,并推迟养老金发放。这样既可以增加退休者工资收入,充盈国家的养老金,同时也不会给养老金发放造成负担,一举三得。
第三,是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按照相关规划,到2020年,我国要建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但到底这个基本医疗是什么定义?服务的范围是什么?服务的标准是什么?都缺乏有效的规定。而在这个全民通行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如何体现对老年人的照顾和保障,也是一个大问题。
众所周知,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可能和青年人、中年人一样。如何为老年人提供特殊的、优惠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制度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目前,老年人的报销比例和青年人的报销比例没有区别,但对于老年人,特别是那些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就应该在报销比例上给予照顾和倾斜。否则,很多老人可能就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障。比如,有的地方按照规定,会送一些有困难的老人去社会机构养老。但如果这些老年人是失能、半失能的,往往就会被养老机构拒收。理由是经济负担过重,机构承受不了,而老人自己又承担不起。作为社会养老机构,拒绝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怎么办?推到家里谁去管他、谁去照顾他?政府要如何保障这部分人的基本医疗?长期照护的费用能不能列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能不能报销?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总之,考虑老年人的权益,要各个方面都照顾到。
第四,国家现在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提出了一些原则,也提出了一些要求。希望能够根据现在应对老龄化趋势和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整、补充、修改,使之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更加具体、更加明确、更加可行。
什么是制度?制度就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规范、规定、规矩,甚至有的要上升到法律,这就是制度。制度的制定要有先进的理论做指引,要有丰富的经验做基础,还要有充实的民意体现到制度中,便于落实、便于执行、便于广大的民众能够享受到实际的利益。关系到应对老年人的问题、老龄化的问题,制度的完善必不可少。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积极应对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2年,要基本建立起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在未来的3年中,希望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加强对制度框架的研究,特别是要对保障老年权益的制度加强研究,继而提出一个完整的方案,供党中央和国家参考。(作者系原卫生部部长。内容节选自“第五届社会养老创新发展论坛”上的主旨演讲)
原标题:注重制度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