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 将设专门养老机构

时间:2015-06-25 10:01:07 阅读: 来源:新京报

  北京将出台失独老人养老机构接收方案。6月21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上述消息。此外,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正在进行改造,将成为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

  第五社会福利院专收失独老人

  市民政局介绍,第五社会福利院接收失独老人筹备工作及机构资源整合工作目前进展顺利,相关部门已就失独老人的界定、收住条件和供养需求等展开调研和座谈。

  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在第五社会福利院调研时曾表示,养老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合并,更不是简单的“1+1”。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度,实现养老机构资源合理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据悉,北京市近日已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申请人只包括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和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三类。同时,还规定因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失独后自身又失能或超过70周岁的,可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申请服务。

  此外,近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尽快出台失独老人接收方案,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作用,为休养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使休养老人安享晚年。”李万钧表示。

  2015年开展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评估

  据了解,2015年北京市将开展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并制定经济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制度。

  目前,民政局、财政局正就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开展前期调研。而老年人需求评估需要了解老年人健康状况、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经济条件,并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

  据介绍,2015年北京市将构建评估组织网络,扶持建立独立、公正、专业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构,统一对需要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评估意见,确定对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介绍,通过评估,掌握社区养老的需求底数,重点培育与老年人居家生活紧密相关的服务项目。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主要动员其居家养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优先考虑机构养老,其中对“三无”“五保”对象或低收入群体,优先考虑到政府建设或资助的养老机构养老。而对于经济条件好的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动员其到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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