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府办回应狗咬老人事件:当事人与副市长是亲属系谣言。
本来是一起简单的“狗咬人”事件,且有视频有真相。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狗主人道个歉,赔点钱,事情也就过去了。但在处理的过程中,却发生了各种离奇的情节,一个小问题,却让我们陆陆续续看见了不少大问题。这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这背后究竟有何神秘力量?
比如,涉事的狗,是巨型贵宾犬,属于禁养犬只。可即便有当地城管、辖区民警调查协调,狗主人仍不肯正面回复,还以“心理辅导犬”的名义办下了狗证。当记者和家属得知,狗主人系当地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职人员后,前去其单位举报,结果在现场遭到携带警棍的神秘人“动手”。
媒体介入了,警方介入了,社区介入了,可是事情还是得不到解决,我们还是难以见到狗主人一面,这非常令人不解。但毫无疑问,这件事情必须要有一个结果,而且必须是一个既让受害者及其家属满意,也让这档节目的观众以及围观此事的公众满意的结果。
如果这起“狗咬人”事件在事实层面无误,那么当事人不仅仅要道歉,还要依法赔偿。如果拒绝赔偿,受害者家属完全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要求相关部门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令人动容。这期《小莉帮忙》在屡屡碰壁之后,有节目粉丝现场给记者送来吃的,表示对记者和节目的支持。这就是看得见的民意,是看得见的民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我们相信,在这个力量面前,那些遮遮掩掩、暗暗作祟的力量,必将作茧自缚。
目前,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以及安阳市纪委,已经就此展开调查。我们期待一个清晰、详实、扎实的调查结果,期待一个严肃、依法、彻底的处理。
这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狗咬人”新闻了,而是发展到了人与人、人与权力、人与法治等层面的公共事件,怎么收尾,大家都看着。
事件回顾今年9月,河南安阳,王女士年近80岁的母亲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狗咬伤,小区监控显示狗主人就在现场。然而,狗主人拒不承认。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就此事做了9期报道,狗主人各种耍无赖“躲猫猫”。与此同时,某些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也令人疑惑不解。记者杨小莉在采访中无奈落泪,相关话题上了热搜,引发公众关注。
11月18日晚,《小莉帮忙》在系列报道第10期节目中称,狗主人委托社区寻求和解。王女士一家表示,要求对方在媒体见证下赔礼道歉。
▼9月29日第1期节目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狗主人家,但是狗主人一家拒绝开门。随后,物业和民警到达现场,狗主人家中的一位男士出面,他表示:“咬到没有?由法律来定。我从来不相信(监控)视频。”
▼9月29日第2期节目狗主人家出面的男士在向民警提供个人信息时称自己姓李,随后就“消失”了。他还表示要起诉王女士一方,告她诽谤罪。
▼10月9日第3期节目安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中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涉事的巨型贵宾犬是不予办证的,大型犬应该归公安部门管理。
▼10月9日第4期节目城管局工作人员与辖区民警一起来到养狗当事人家,但对方拒不开门。
▼10月11日第5期节目节目中披露狗主人名叫王新刚,工作单位是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王女士一家在记者的陪同下来到这里实名举报,结果突然出现几名陌生男子,有人身上还带了警棍。
▼10月11日第6期节目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不接受记者采访,但提供了相关狗证,并称王新刚已经委托律师处理此事。记者发现,监管方正是此前在第3期节目中说不予办证的那个执法中队。安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称,养狗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涉事的巨型贵宾犬是心理辅导犬。
▼10月14日第7期节目 狗主人王新刚表示会和律师以及家属沟通此事,促进解决。王女士一家则表示已向安阳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王新刚,并称:我们不要一分钱,我们要一个道歉和一个公正的处理。
▼10月16日第8期节目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单位在督促王新刚去解决这件事儿。与此同时,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10月20日第9期节目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表示,王新刚因为身体原因住院。在该支队提供的书面材料上,可以看到王新刚承认是自家狗将邻居老人咬伤。
▼11月17日记者采访中落泪11月17日,记者杨小莉在采访中无奈落泪的一幕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她哭着对王女士说:“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就觉得心里很过意不去。那么多节目我们都解决了,为什么就是没有帮到你?”
▼11月18日晚第10期节目记者透露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社区主任打电话说王新刚方面想委托社区和解,王女士一家的要求是对方在媒体见证下赔礼道歉,这件事儿就可以画上句号,同时给关心此事的网友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