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高出2013年0.6个百分点,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1%。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惟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字,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老年人口增加,与老年人最紧密的养老床位短缺极为严重。民政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足26张,今年计划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
17日,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会暨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哈市召开。会议提出,大力推进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向医养结合转型。年底前,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要达到31张。我省将从整合资源力量、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夯实发展基础几方面入手,做好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创制政策措施、创新发展模式、完善推进手段等工作,全面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养老床位年底前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31张
会上,省民政厅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就开展养老项目发展贴息贷款业务、启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养老健康板块、建设全省养老产业云服务平台项目签署了三项战略合作协议。会议提出,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依托省养老云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养老社区”。
全省除保留提供“托底”保障的公办养老机构外,所有面向社会老人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都要逐步实行“公建民营”改革和“企业化”转制。对农村敬老院,要进一步整合改造,空余的机构和床位面向农村老年人开放。年底前,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要达到31张。
养老模式大力推进候鸟式养老
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进候鸟式养老,今年积极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这也是我省“十三五”绿色生态产业布局中的重要一环。举办适老型绿色有机食品小型“绿博会”;推介精准化旅游养老线路,包括“环镜泊湖”区域的整体打包推介;通过贸促会的沟通,动员推介目标城市相关企业和有意向投资养老服务业的产业界人士到黑龙江投资兴业;对我省闲置接待场所和公共资源的整体推介。同时,开发一批全国知名的“龙字号”老年食品用品,共同汇成响誉国内外的“龙江养老”品牌。
借助接壤俄罗斯、邻近日本的优势,积极发展国际化养老服务业。近年来,黑河市依托五大连池的独特资源,发展面向俄罗斯的国际候鸟养老产业取得初步成效,值得边境地区借鉴。
养老保障向高龄失能失独的困境老人拓展
探索建立社会困境老人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将政府保障对象由“三无、五保”老人向贫困家庭的高龄、失能、失独等困境老人拓展。
继续开展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重点的社区为老服务,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覆盖率要达到70%。要下力气对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争取建成具有“日托、短托”功能的居家老人“养老院”和为社区老人提供各类上门服务的“配送站”,并优先引入社会组织、品牌企业来“公建民营”。要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大力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真正形成“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养老服务新模式。
我省实施20项重点任务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省民政厅研究制定了《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改革方案》,其中包含发展“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小型民办养老机构“贴息贷款”政策、设立区域省股权交易“健康养老”板块等20项重点改革任务。
推进通河、延寿、巴彦、桦南县级养老机构
归口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对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筹投入、归口管理。推进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重点推进通河、延寿、巴彦、桦南等四个县级综合型福利机构建设,彻底消灭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空白点。
整合改造发展“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
推进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制定《全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和服务规范,推进小散型农村养老机构规模整合、偏远型农村养老机构向城镇聚集、依供养对象身体机能分类保障。发展“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实施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室改造计划,逐步改建为能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和“短托”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从2016年开始,所有新建、扩建社区,都要重点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鼓励委托社会组织、连锁企业经营。
提高社区公共养老服务效能社区增设公益岗位
在社区增设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依托基层卫生机构,在社区设立老年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上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社会困境老人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将政府“托底”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由“三无、五保”等特困老人向贫困家庭失能、高龄、失独老人拓展。同时,建立社会困境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依据评估结果,实行分类保障。
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奖补”政策
研究制定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家政、代购、上门医疗”等服务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场地供给、税费优惠、融资信贷、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引进品牌企业和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盟、连锁式经营;以实施老旧社区“步改电”项目为牵引,推进无障碍老年社区建设和相关设备开发与应用。
“以奖代补”改革养老项目建设资助方式
建立养老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制度。改革省级福彩公益金对各地养老项目建设资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给予重点扶持。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以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改造。实行养老服务机构“星级管理”,对各类养老机构进行动态化的“星级评定”,实行“分类奖补”。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
研究制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实施办法,除保留政府“托底”性养老服务机构外,所有面向社会老人提供经营性养老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年20%的比例推进“公建民营”。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分类保障”原则,以县级为单位将保障对象向服务条件好的养老机构适度集中,集中后所闲置的农村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公建民营,“十三五”末要消除公办养老机构闲置床位。同时,鼓励各地利用闲置农村养老机构建设面向贫困家庭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填补农村贫困精神病患者的保障缺位和现有农村养老机构将健康老人与精神病患者“混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