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养老院,享受惬意生活

时间:2020-10-21 22:02:56 阅读: 来源:中国养老网

  养老问题属于民生焦点,事关千家万户。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加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全面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重阳节将至,本报推出“岁岁重阳话养老”系列报道,反映我省养老事业进展和取得的成果。

  据统计,南昌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17%。如何让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南昌推进建立养老机构由政府建设再通过招标方式引进社会化企业运营的公建民营模式,充分利用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优势,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公建民营,让服务更专业

  10月15日11时30分,单慧英收拾好舞蹈道具后对同伴说:“大家下午记得准时来练舞。”退休教师单慧英入住南昌市福佳来医养院两个月以来,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气色越来越好。

  今年上半年,单慧英患心脏病住院,她担心老伴没人照顾,又不想让孩子两头奔波,就让老伴先住进了福佳来医养院。单慧英出院后,也搬了进来。没想到,单慧英在入住的第3天晚上出现紧急情况,经医养院专业人员急救后,送往医院救治才脱离危险。单慧英说:“如果不是住在医养院,后果不堪设想。”

  在绿康国际老年城,74岁的黄先生每天都要起身行走一会儿。此前他因病5年多无法下床,两年前,黄先生被送到绿康国际老年城时意识模糊、言语迟钝、四肢无力;由于长期卧床,全身多处压疮,感染严重。

  “我们配备了专业护理人员和全科医生团队。”绿康国际老年城工作人员燕家白说,他们请专家进行联合会诊,制订治疗方案,黄先生病情大为好转。

  无论是福佳来医养院,还是绿康国际老年城,他们有一个共同属性:公建民营。

  2018年底,南昌市出台文件,鼓励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者公建民营,至今有南昌高新区天同养护院、青云谱区养老服务中心等10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满足群众高质量养老需求。

  “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相较一般养老院,功能更为完善,‘医’与‘养’融合发展,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南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安度晚年,享受品质生活

  福佳来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国来介绍,医养院不仅拥有约3000平方米的综合性诊疗区,还有书画体验区、广场舞区、健身房等等,各种养老设施一应俱全,并与南大二附院、省中医院合作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

  “这里环境好,服务更好,每天有专人量血压、测血糖,大家一起唱歌、跳舞、练书法……”说起绿康国际老年城,首批入住者之一的90岁的吴秋凤,对这个“家”颇为满意。

  南昌市青山湖区多个乡镇养老院拆除后,政府于2012年投资1.6亿元兴建了青山湖社会福利中心。该区决定将青山湖社会福利中心办成“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最终由浙江绿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改名绿康国际老年城。

  84岁的江辅炎是一名退休大学教授。在决定选择一家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养老后,经过一番考察,江辅炎和老伴选择了绿康国际老年城。

  每天早晨,江辅炎和老伴起床散步,然后约几个老友打牌、聊天。谈及在绿康国际老年城的生活,江辅炎直言:“比住家里更方便,也让家人更放心。今年5月,我老伴突发疾病,一按铃,医生几分钟就上门了,让我们很有安全感。”

      盘活资源,惠及更多老人

  福佳来医养院前身是南昌市老年福利院,停办后异地重建医养院,探索公建民营方式,引进福佳来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充分利用养老服务公司的专业优势,增强养老机构的活力。

  南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福佳来医养院10%的床位用来兜底接收“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老人;因是公建民营模式,定价比市场价低10%。

  作为第三方机构接手后,福佳来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人员进行了调整,补充了更多医护人员,让服务更专业。

  林国来介绍,入住福佳来医养院的老人90%是夫妻,两个人每月一共需支付约5000元。“目前,我们的入住率约为50%,政府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我们还需要承担部分社会职能,希望政府能加大补贴力度,从而降低运营成本,才能让更多老人住进来,形成良性循环。”

  “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还需要承担辖区内五保户等人员的养老。以前我们开展这方面工作,需要花费很大精力,现在让专业人做专业事,除了提供传统养老模式所包含的基础服务,还能提供专业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满足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南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公建民营并不是政府放手不管,而是让专业机构做好专业事情,政府部门负责日常监管,这样能最大限度盘活养老资源,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扫码关注

Copyright ©2019-2020 Powered by © 河南社区网

主管主办单位:河南省敬老助老总会                      

协办单位:河南社区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技术支持:河南中原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段颖杰

豫ICP备20022765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