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

时间:2016-04-11 10:17:06 阅读: 来源:山西日报

  近日从运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运城市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社会力量可以参与居家养老和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还可以投资入股政府办的养老等服务机构。这一政策的变化,将对运城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该通知指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实施建设补助制度,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新建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由山西省财政按照每张床位5000元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改造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山西省财政按每张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同时,市县两级根据相关标准也将给予一定补贴。实施以奖代补制度,对社会力量投资分别在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除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外,市级福利金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150万元和300万元的奖励。

  该通知还规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还可享受多种优惠政策。一是在用地上有保障。二是在税费政策上优惠扶持。三是在金融扶持上扩大融资渠道。

扫码关注

Copyright ©2019-2020 Powered by © 河南社区网

主管主办单位:河南省敬老助老总会                      

协办单位:河南社区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技术支持:河南中原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段颖杰

豫ICP备20022765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