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的黄德义老师因私搭浮桥收费竟被判刑,后来教师工作也丢了,消息一出,震惊国人。在黄德义提出申诉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在审查过程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媒体又报道,该刑事案件一审法官孙某冒名考进内蒙古一所警校,看来,内蒙古教育厅该启动对孙某冒名考学问题的调查了。
消息显示,孙某,真实姓名曹某军,冒用孙某的姓名参加高考上了内蒙古一所警校,最终成了洮南市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
《教育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对直接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
据此,内蒙古教育厅应该尽快启动对孙某冒名入学问题的调查,以给社会一个交待。